08.21 汽车行业:反垄断风暴加剧重构经销配件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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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事件: 根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改委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八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四家轴承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消费者利益。 点评: 反垄断雷声大,雨点也大!近期围绕汽车反垄断的调查仍处于争议阶段,但市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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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股海网作者:股海网发布时间:2014-08-21浏览次数:
事件:
根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改委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八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四家轴承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消费者利益。
点评:
反垄断“雷声大,雨点也大”!近期围绕汽车反垄断的调查仍处于争议阶段,但市场普遍预期反垄断只是短期效应,定义为“雷声大雨点小”,但是我们感觉反垄断目前已经上升到法理高度,相应的反垄断调查和措施,已经开始松动过去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因此长期影响可能更为深远。7月25日开始的反垄断调查持续至今仍未结束;8月22日北京商务部将举办反垄断专题政策解读会,邀请商务部反垄断局领导解读相关政策。
反垄断推动汽车流通规则修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是2005年由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共同制定,同时是本次反垄断的主导部门,未来实质破除目前的总代理和经销模式将成为可能,目前的反垄断风暴为旧《办法》退出创造舆论。从《反垄断法》正式实施的2008年,修改《办法》的探讨延续至今,国家商务部公开表示,现行的《办法》已经不再适合市场发展,正同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进行修订。流通规则的改变,经销商的产业链话语权将有机遇逆袭扭转,汽车产业利润链条将得到重塑。目前经销商弱势地位完全由《办法》一手炮制。
汽车流通格局将重构。7月31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基本旧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已经无法指导当前汽车经销管理,新的《办法》出台基本成为共识;汽车流通领域的垄断问题主要包括:1、打破总经销商制度,2、打破品牌专卖界限,3、破除配件渠道垄断。如果垄断顺利破除,长期影响深远:1、整车和配件,特别是进口车,价格将下降,将让渡利润至消费者,将利于品牌整车企业集中度提升;2、经销商经营“汽车超市”等多元化模式,将减少重复建设,资本和经营效率明显提升;3、零配件价格下调,对经销商有利,目前4S店老客户流失的主要问题,就是配件太贵;4、经销商话语权和经营机制将更为灵活,经销商份额提升和经营改善机遇广阔;5、汽配零部件进入售后维护市场一般分两块,一块经过整车厂进入4S店,一块进入汽修厂,未来将受益渠道上升,售后配件价格均价理应上涨。
汽车经销商和汽配零部件面临重大挑战和机遇。反垄断利于市场资源配置优化,大型经销商资金实力雄厚,未来有望突破“单店单品牌”局限,引入“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等多元化经营模式,实现资源整合,提升店面和区域的综合管理效率。汽车经销商公司有望改变多年“外延式扩张”思路,真正实现内生增长的外延扩张的良性循环。汽配零部件减少流通环节成本,将直接进入4S店服务领域,未来受益渠道上升,盈利改善和模式创新将是未来机遇,易耗型的汽配零部件包括:轮胎、铅酸电池、机油等。
投资建议。关注亚夏汽车等大型汽车经销商经营改善,经销商集中度提升之路或将开启,经销商的长期价值值得关注,从今明两年往后看,反垄断将大幅改善经销商经营效率和渠道价值,并且从市销率角度看也是长期底部。当然经销商市场份额提升逻辑,一是反垄断,二是汽车厂商供给压力形成对经销渠道的依赖,三是景气度低迷背景下龙头主导整合收购;大方向如此,建议继续观测反垄断力度和持续性。 风险提示:汽车流通领域反垄断推进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