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全存内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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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9月19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2011年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15家公司存在内控缺陷,相关银行被点名并披露相关内控缺陷内容。 报告指出,多数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内控建设成果不是完全依靠2011年一年来实现的,其中相当一部分公司为适应境外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几年前即已着手进行内部控制建设;另一方面,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管理基础更为完善、内部运行更为规范,其推进内控建设的难度也更小一些。国内主板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在借鉴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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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股海网作者:股海网发布时间:2012-09-21浏览次数:
9月19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2011年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15家公司存在内控缺陷,相关银行被点名并披露相关内控缺陷内容。
报告指出,多数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内控建设成果不是完全依靠2011年一年来实现的,其中相当一部分公司为适应境外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几年前即已着手进行内部控制建设;另一方面,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管理基础更为完善、内部运行更为规范,其推进内控建设的难度也更小一些。国内主板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在借鉴这些先行企业所取得经验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些差别。
报告将某银行内控缺陷类型定级为“内部控制个别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在负债业务方面,需进一步夯实客户基础,努力拓宽存款吸纳渠道,稳定均衡增长,降低存贷比;在信贷业务方面,应进一步增强信贷业务客户群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加强对贷款实际用途的识别和监控,增强银行资金与民间融资的隔离控制,加强贴现票据验票工作;在个人金融和中间业务方面,需进一步加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工作,完善特色业务和新业务的管理细则,优化代理业。
根据企业实际披露情况,本报告增加非金融类企业7项内容,银行业12项内容和保险业1项内容,并根据以上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统计。
报告指出,非金融类企业中,有些控制活动如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生产与成本管理等被多次披露,这些控制活动通常是对一些行业或某一规模的企业非常重要的内容,其他活动如反舞弊、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披露较少。
银行业企业根据服务种类和面临风险方面的特点,通常会将最重要的风险领域作为内控的重点,例如:信贷业务控制、零售业务控制或资金业务控制作为内控的重要活动。
据悉,报告所指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是指既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境内外同时上市并非要求同步上市。按此标准,截至2010年12月31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为67家。这67家公司按照五部委的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67家公司中,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有49家,未报告公司存在内控缺陷的有18家。其中44家公司提出了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或者要求对缺陷进行整改,5家公司并未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或者措施。细分来看,披露的内控缺陷主要包括五大类,即设计缺陷和运行(执行)缺陷;公司层面缺陷和业务控制层面缺陷;信息系统控制方面的缺陷;按公司的经济活动、业务事项进行划分的缺陷;与财务报告相关的缺陷和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