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广东版33号文出台点评:铁路投融资改革有望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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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广东版33号文在吸引社会资本、增强现有铁建投资平台融资能力等方面较国务院发文有进一步细化和突破:上周广东省发布《转发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为广东版33号文),我们认为该文在国务院33号文的基础上,有以下细化和突破:(1)允许并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等形式参与铁路建设:广东版33号文明确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广东省铁路项目投资,开发社会资本以独资形式进入铁路建设领域,体现了 三中全会 对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放开的改革大方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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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股海网作者:股海网发布时间:2013-11-26浏览次数:
广东版33号文在吸引社会资本、增强现有铁建投资平台融资能力等方面较国务院发文有进一步细化和突破:上周广东省发布《转发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为广东版33号文),我们认为该文在国务院33号文的基础上,有以下细化和突破:(1)允许并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等形式参与铁路建设:广东版33号文明确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广东省铁路项目投资,开发社会资本以“独资”形式进入铁路建设领域,体现了三中全会对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放开的改革大方向;(2)明确保险资金和投资基金为重点争取的多元化资金渠道;(3)积极探索通过完善财政贴息、土地综合开发、票价制订和购买服务等方面扶持政策,加大对民资的吸引:此部分为对国务院33号文第二~四点的延续,具体措施预计须待财政部、住建部和发改委等相关国家部委出台33号文配套政策后明确;(4)明确加强和完善现有铁建投资平台融资能力途径,解决在建及筹建铁路干线资金问题:国务院33号文提出设立铁路发展基金(主要投向国家规定重点铁路项目),此次广东版33号文明确通过铁路发展基金的收益补偿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股,同时提出通过申请发行地方债(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对省内现有投资平台进行资产重组、资产注入等提升其融资能力,及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等方式,为现有铁建投资平台开拓新融资渠道;(5)广东省政府将在动迁、审批、配套出资等方面积极配合,全面提升铁路项目建设速率。
中央部委和广东外其余地方细则有望陆续出台,推动民资入铁并保障未来国内铁路投资维持稳定增长:在我们8月20日发布的《铁路投融资能力改善拉开序幕--国务院33号文点评》报告中,明确提出国务院33号文的推出是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第一步,此次广东版33号文的推出验证了我们的判断。未来各中央部委及各地政府的相关细则的推出,有望持续发酵铁路投融资实质性改革的预期。我们认为我国未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需求较大、未来多元化资金进入铁建领域有望保障未来国内铁路投资维持稳定增长。
国企治理改善有望推进,铁工铁建仅控制销售和管理费用率一项带来的业绩提升就有一倍左右空间:三中全会提出央企国企有望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以“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的销售和管理费用率水平明显高于中国建筑(扣除地产业务),1H13分别为4.2%、4,2%和2.4%,若铁工铁建改善至2.4%的水平,净利润改善空间分别可达101%和74%。
重申对中国铁建和中国中铁的“增持”评级,上调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盈利预测:我们继续看好铁路建设板块,源于三方面的催化剂:1)33号文的细则将不断出台,拓宽铁路建设资金来源,有望拉动城际等地方铁路需求;2)政府积极推动高铁出口,已经与泰国达成高铁合作计划,后续相关订单有望落地,海外市场有望加速成为新的增长点;3)有望受益于国企改革。目前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估值较低,PB仅0.8倍左右,PE不到7倍,源于对铁路建设中长期前景的悲观,但是以上三点催化剂改善了未来增长空间,理应获得估值修复,我们再次重申对于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的“增持”评级,上调中国中铁13和14年EPS至0.43元/0.47元,EPS增速分别是25%和8%(13年原预计增速为10%),对应PE分别是6.7X和6.1X,上调中国铁建13和14年EPS分别是0.89元/0.96元,EPS增速分别是30%和8%(13年原预计增速为10%),对应PE分别是5.7X和5.3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