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5肖钢重要表态 国务院定调创业板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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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肖钢:适时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 肖钢: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 肖钢:加紧落实新三板扩至全国实施方案 肖钢:优化创业板准入标准 建立再融资规则体系 马凯要求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证监会: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提供多样金融服务 央行:实施稳健货币政策 改进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银监会:加强监管引领 深化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保监会: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为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肖钢:适时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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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股海网作者:股海网发布时间:2013-07-15浏览次数:
肖钢:适时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
肖钢: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
肖钢:加紧落实新三板扩至全国实施方案
肖钢:优化创业板准入标准 建立再融资规则体系
马凯要求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证监会: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提供多样金融服务
央行:实施稳健货币政策 改进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银监会:加强监管引领 深化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保监会: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为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肖钢:适时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
证监会主席肖钢15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抓紧推出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细则,适时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支持中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
肖钢: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
证监会主席肖钢15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肖钢:加紧落实新三板扩至全国实施方案
证监会主席肖钢15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加紧落实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的具体实施方案。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
肖钢:优化创业板准入标准 建立再融资规则体系
证监会主席肖钢15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完善中小企业板制度安排,优化创业板准入标准,建立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体系,形成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方式。
马凯要求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7月15日上午,国务院召开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会上要求证监会银监会等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马凯指出,证监会要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推进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向全国延伸,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逐步扩大小微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
马凯还强调,银监会要支持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推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民营金融机构,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种类。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中小金融机构要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小微的市场定位,向城域或乡镇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做实、做深。同时,大型银行也要加快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和向下延伸服务网点,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提供多样金融服务
2013年7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证监会主席肖钢就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加快发展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截至2013年6月底,中小企业板共有上市公司701家,首发融资4793亿元;创业板共有上市公司355家,首发融资2310亿元,7家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融资19.8亿元。二是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从北京中关村扩大至上海张江、天津滨海、武汉东湖。截至2013年6月底,上述4个高新园区累计有212家公司挂牌,其中7家公司实现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47家挂牌公司完成了56次定向增资。近期,国务院决定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我们正在抓紧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三是启动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对非上市中小企业非公开发行债券采用备案制,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截至2013年6月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已扩大至22个省(区、市)。沪深交易所累计接受311家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备案金额413.7亿元;210家企业完成发行,筹集资金269.9亿元。
二、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大创新力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推动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承销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如,近期东方证券公司对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为支持众多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融资进行了有益尝试。支持期货公司创新风险管理工具,重点引导中小微农业企业通过农产品期货开展合作套保、定价服务、仓单服务等期现结合业务,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拓宽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范围,截至2013年6月底,共批准41只主要投资于中小企业的基金,规模达到291.9亿元。
此外,2001年以来,证监会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分6批累计取消136项行政审批项目,为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马凯副总理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完善中小企业板制度安排,优化创业板准入标准,建立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体系,形成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方式。二是加紧落实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的具体实施方案。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三是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四是抓紧推出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细则,适时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支持中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五是稳步推进商品期货品种创新,为中小微企业管理风险、发现价格提供有效工具。六是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规范务实、有序探索创新,开展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专业、便利的金融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央行:实施稳健货币政策 改进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7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讲了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中的重大意义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市场、扩大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异常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合理的货币信贷总量,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按照中央的要求,把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住、发挥好,增强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适时适度预调微调。统筹兼顾稳增长、调结构、控通胀、防风险的关系,综合运用数量、价格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增加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
三、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改进信贷政策实施方式,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要求,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积极鼓励金融创新,推动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等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力争实现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目标。
四、积极发展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
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小型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具有信息、成本等方面的优势。目前,我国小型金融机构数量、资产规模等都相对不足,部分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发展一定程度上偏离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的决策部署,放宽对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准入。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小金融机构创造与大型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环境。
五、大力发展多种融资方式,拓宽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还比较低。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支持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的渠道和机制。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将盘活的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加快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同时,进一步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发挥好民间融资在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来源中的作用。
六、大力推动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和机制创新,不断满足小微企业多层次、多样性的金融服务需求
小微企业点多面广、千差万别,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是多层次、多样性的,融资服务只是其中一部分。金融机构要做好对小微企业账户开立、支付结算、存款和存款类产品、外汇兑换、支付性质的垫款等基础型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采用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和手段,扩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覆盖面。进一步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支持地方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强化小额贷款公司为小微企业服务能力。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发展网络信贷平台等中介机构,为小微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来源。
七、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环境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小微企业会计信息不规范、不充分,也缺乏信用记录,银行很难用常规方法评估其还款能力。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快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立健全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信用评级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营造良好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环境。
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需要不断创新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也需要有关部门在产权保护、财税支持、行业准入等方面提供更宽松的体制机制和更健全的公共服务。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按照马凯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为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证.券.时.报.网)
银监会:加强监管引领 深化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2013年7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银监会将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专门成立了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办法和倾斜性监管政策,引导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长效化。在各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专业化组织体系日趋完善
银行业已初步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服务小微企业的组织体系。各基层网点广泛配备了小微企业专门团队和资源,积极探索专营机构模式。目前,全国已有100多家银行设立了不同形式的专营机构,组建了876家村镇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规范整顿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增信作用,截至2012年末,全国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1.46万亿元,担保贷款户数24.7万户。
二、信贷投放更趋合理
一是增长势头稳定。银行业按照银监会提出的两个不低于目标(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增量),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截至2013年5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从2012年末的21.95%上升到22.22%,较年初增加1.1万亿元,同比增长21.35%,已连续4年实现两个不低于。
在此基础上,银监会进一步提出提高贷款可获得性,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的要求。2012年末,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达1184.05万户,占比23.22%;获得综合金融服务(含存款、结算、理财、咨询等)2401.75万户,占比47.09%。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5月,小微企业的获贷率达到85.71%。
二是地区差距缩小,行业分布更趋合理。截至2013年5月末,中西部地区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较全国平均水平高5.33个百分点;贷款增量占全国增量的47.83%。超过75%的小微企业贷款投向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民生领域。
三、体制机制逐步优化
一是创新信息收集和使用方式。针对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将财务类硬信息和企业经营及业主个人情况等软信息相结合,利用地缘、人缘、亲缘优势,创新三品(人品、产品、押品)、三表(电表、水表、海关报表)等信用评审模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缺信息的难题。
二是创新风险分担方式。针对小微企业抵质押物较少的特点,各银行积极创新仓单、知识产权以及林权等抵质押方式,并有序探索信用贷款、保证贷款等无抵押贷款模式。截至2012年末,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占全部小微企业贷款的比例达到46.68%,比上年末上升了2.59个百分点。
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和产品。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一些银行采取信贷工厂等模式,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集约化、规模化;一些银行面向商圈、产业链等小微企业集群客户,根据行业特色定制服务方案。同时,依托自助设备、网银、电子交易平台等,为小微企业开发了网络贷、金融IC卡等快捷高效的产品。
四、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改进服务方式。针对小微企业客户金融知识缺乏等问题,不少银行通过扫街式营销、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做贷前调查、延长网点服务时间等形式,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二是丰富服务内涵。许多银行面向小微企业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由传统单一贷款服务向融资、结算、资产管理和咨询顾问等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转变,已具备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三是完善服务链条。由针对小微企业发展某一阶段的服务,转为其整个生命周期的链式服务。在银行业的支持下,一些具备潜力的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行业佼佼者。
经过几年的努力,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考验,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仍然存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继续完善监管政策,引导银行业开展差异化、综合化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主动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与有关方面共同努力,营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保监会: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为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013年7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就保险业服务小微企业的有关情况和今后打算做介绍:
一、发挥风险保障功能,为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保险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推动保险公司针对小微企业的风险保障需求,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面向小微企业大力发展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2013年上半年,保险业共为近60万家小微企业,提供了约2万亿元的风险保障,有效增强了小微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创新,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增信产品,帮助小微企业方便、快捷获得低成本融资。部分公司推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个人商户小额贷款综合保险等产品,较好地满足了客户的需求,为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助力。上海、江苏、宁波等地试点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取得了较好效果。2013年上半年,保险业共帮助6.6万户小微企业获得368.1亿贷款资金,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此外,保险业借助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资金政策拉动,支持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有力地促进了企业销售、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如北京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试点,截至2013年6月底,已累计提供超过200亿元的信用保险额度和10亿元的贸易融资额度。
三、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小微企业走出去
近年来,保监会积极指导行业,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帮助国内企业解决国外买家和银行的信用风险、国外政府的主权信用风险以及战争、征收、汇兑限制等政治风险,有效提升小微企业国际竞争力,切实服务国家走出去的战略。2013年上半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服务支持小微企业2.2万家,增长112.7%,占公司支持企业总数的58.3%;支持小微企业实现出口金额186.8亿美元,并向小微企业客户支付赔款3053.3万美元;信用保险项下支持企业获得融资1300多亿元,大部分为小微企业所得,极大缓解了出口小微企业有单无力接的难题。
四、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近年来,保险业积极开展保单质押贷款服务,截至2013年6月底,保单质押贷款余额达1001亿元,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资金周转,有效盘活了存量资金,满足了小微企业的需要。此外,保监会加大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创新资金运用,服务小微企业。部分机构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探索与小微企业共赢发展的途径,如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资产支持计划购买小贷公司的小额信贷资产包,为小贷公司增加可放贷资金,间接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下一步,保险业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和本次会议精神,继续做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一是推进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继续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信用保证保险产品,简化小微企业投保理赔服务流程,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客户风险保障需求。二是拓宽服务覆盖面。稳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小微外贸企业的服务范围。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推动地方政府运用保险工具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三是优化政策环境。积极争取将保险服务纳入小微企业产业引导政策。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的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