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证监会扩大券商资管投资范围 取消双10%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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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9日表示,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 这次发布的办法在2004年2月开始施行的老办法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修订的内容包括:(1)取消资管集合计划的行政审批,改为事后由证券业协会备案管理。(2)适度扩大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和资产运用方式。大集合增加中期票据、保证收益等,小集合允许投资证券期货交易所、银行间市场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品种。允许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参与正回购。(3)调整资产管理的相关投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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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股海网作者:股海网发布时间:2012-10-19浏览次数: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9日表示,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
这次发布的办法在2004年2月开始施行的老办法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修订的内容包括:(1)取消资管集合计划的行政审批,改为事后由证券业协会备案管理。(2)适度扩大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和资产运用方式。大集合增加中期票据、保证收益等,小集合允许投资证券期货交易所、银行间市场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品种。允许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参与正回购。(3)调整资产管理的相关投资限制。取消小集合和定向资产管理双10%的限制。(4)允许集合计划份额分级和有条件转让。
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二大方面,一是放松管制、放宽限制,取消行政审批,改为事后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且适度扩大投资范围;二是强化监管,防范风险方面,强调有针对性地充分揭示产品风险。
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调整了资产管理的相关投资限制,取消小集合和定向资产管理双10%的限制,同时豁免指数化集合计划的双10%及相关关联交易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