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巨量的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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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集合竞价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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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股海网作者:101356发布时间:2020-10-10浏览次数:
第一档标准,流通盘小于3000万股,集合竞价成交量在600手以上,谓之巨量成交。
第二档标准,流通盘在3000万股——6000万股之间,早盘集合竞价成交量在800手以上,谓之巨量。
第三档标准,流通盘在6000万股——1亿股之间,早盘集合竞价成交量在1000手以上,谓之巨量。
第四档标准,流通盘在1亿股——2亿股之间,早盘集合竞价成交量在1500手以上,谓之巨量。
第五档标准,流通盘在2亿股——4亿股之间,早盘集合竞价成交量在2000手以上,谓之巨量。
第六档标准,流通盘在4亿股——6亿股之间,早盘集合竞价成交量在2500手以上,谓之巨量。
第七档标准,早盘集合竞价成交量在6亿股——10亿股之间,早盘集合竞价成交量在3000手以上,谓之巨量。第八档标准,流通盘在10亿股以上的,早盘集合竞价成交量在6000手以上,谓之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