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庄家“坐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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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关键不在于打多少折,而是'大小非的目标价格是多少。因为折扣是死的,价格是可以做出来的。合伙参与过多起大宗交易的浙江某私募基金总经理王浩(化名)一语中的。 事实上,在实际操作中,大宗交易股份转让价格可以灵活多变。王浩提供给中国证券报记者的一份协议显示: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当日收盘价以及约定的协议价都有可能成为减持价格,只要最终的价格落在当天的涨跌停板范围内,即符合大宗交易规则。从拉股价出货衍生出来的变通办法很多,'坐庄的灵活性也就大大提高了。王浩说。 颇有意思的是,上述ST源发的交易中,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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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股海网作者:股海网发布时间:2017-03-24浏览次数:
“关键不在于打多少折,而是'大小非’的目标价格是多少。因为折扣是死的,价格是可以做出来的。”合伙参与过多起大宗交易的浙江某私募基金总经理王浩(化名)一语中的。
事实上,在实际操作中,大宗交易股份转让价格可以灵活多变。王浩提供给中国证券报记者的一份协议显示: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当日收盘价以及约定的协议价都有可能成为减持价格,只要最终的价格落在当天的涨跌停板范围内,即符合大宗交易规则。“从拉股价出货衍生出来的变通办法很多,'坐庄’的灵活性也就大大提高了。”王浩说。
颇有意思的是,上述ST源发的交易中,尽管接盘价格高达99折,但在随后的8月14日至19日四个交易日中,ST源发连续四个涨停,此间,上证综指跌逾10%。8月20日开盘,该股放量直奔5.90元的跌停板价格,明白人都能看出,即便如此全部按照跌停价成交,也远远超过5.82元和5.52元的“庄家”接盘价。
由于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往往会忽略大宗交易的信息,因此,追涨者通常容易“踩到地雷”。
“在逆势中能不能全身而退,还要看资金的实力。”王浩说,“这种坐庄模式并不复杂,只是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具体细节。”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王浩手中获得的一份“大小非解禁计划文本”显示,“坐庄”通常离不开两种基本模式。
第一种是转让收益权。双方协商以前一天收盘价为基准价格,并在基准价格的9折范围内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可以采用一次性全部转让成交或在一段时间内(如10个交易日)分批转让成交。
若一次性全部成交,则买方需动用多个账户在当天合力吃掉筹码,将资金化整为零,方便出货并防止被抓住“操纵市场”的把柄;若在一段时间内分批成交,则一个买家单个账户即可解决(ST源发类似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是当前大宗交易使用最为广泛的转让方式。
8月11日,上证所大宗交易平台公开信息显示,11个账户同时以21.09元/股的价格接走了迪斯尼概念股——中路股份(600818)923万股的股票。颇有意思的是,当天该股股价逆势创年内新高,并以当天涨停价25.77元收盘。按该收盘价计算,买家的接盘价不到82折。不过,21.09元/股的价格正好是当天该股跌停价,仍符合大宗交易规则。
这同时意味着,11个账户若以第二天23.19元的跌停价抛售,923万股获利也超过1800万元。事实上,中路股份在8月12日开盘后一路放量下行,直至尾盘封住跌停,成交逾1000万股。8月13日,中路股份最低价为21.83元,成交940余万股。此后的几个交易日,中路股份连续下跌,股价最低探至17.03元。
类似的接盘和出货方式还发生在7、8月份的多笔大宗交易中。7月13日,大连控股(600747)5055.6万股限售股解禁,当日,申银万国证券上海余姚路营业部的客户资金以9折价6.16元接走1000万股。7月14日,光大证券总部的两个账户以9折价6.23元分别接走2130万股和870万股。蹊跷的是,接盘前后大连控股股价出现异动,从7月9日的6.28元飙升至7月16日的涨停价7.91元——该股本轮反弹的最高价。此后,该股一路下挫。7月17日,大连控股放量大跌,但当日最低价仍高达7.12元/股。交易结果显示,卖出大连控股股票数量最大的两家营业部分别为光大证券上海浦东南路营业部和申银万国上海余姚路营业部,金额分别达2.1亿元和6200万元,从卖出金额推算,恰好与此前通过两家券商的席位买入的股份相当。
圈内人士透露,由于过桥资金的原因,筹码在同一券商的两家营业部之间流转是一种常见现象。因此,光大证券总部接盘的极有可能与上海浦东南路营业部卖出的是同一股资金。若果真如此,7月13日和14日接走的共4000万股筹码,全部实现获利。
在中路股份和大连控股这两只股票的某笔交易中,就有王浩的资金参与。根据王浩提供的操盘线索,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8月份交易的宜华木业(600978)、华丽家族(600503)、亚宝药业(600351)、绿大地(002200)。7月份交易的宁波韵升(600366)、新华光(600184)、大元股份(600146)等都存在类似的操盘痕迹。其中,7月份交易的某只股票是良创投资范先生没有赚到钱的。
第二种是合作收益权。对于目前愿意出售的股份,买卖双方协商决定通过过桥减持的方式合作,共同享受收益权。这种模式有一个交易前提,即只有在当天股价上涨时(具体上涨多少由双方协商,且在2:30分以后决定当天是否交易),才按照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9折进行交易,否则交易暂缓。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模式下,双方往往会约定:在减持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利润分成,通常为卖方分4成,买方分6成。此外,双方还要互打保证金到一个共管账户,以约束双方的行为。最终的利润通过共管账户兑现收益,每成交一笔,收益兑现一次。
“这种交易方式的劣势在于,卖方往往嫌麻烦,不愿意这么做。好处在于,买方可以选择市场环境好的时候完成大宗交易,从而轻松拉高股价,保证顺利出货,不容易出现套牢的风险。”王浩说,“其原因在于,交易可以随时延缓,卖方主动配合买方控制操盘节奏。”
“从拉股价出货衍生出来的变通办法很多,'坐庄’的灵活性也就大大提高了。”